、需要提高標準的
,由項目法人或者項目主管部門報項目審批或者核準部門批準”,但作為一項特別規(guī)定
,在實際工作中難以及時有效解決征地補償中的一般問題。二是力求公平補償
。實現(xiàn)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與鐵路等其他基礎設施項目“同地同價”
,保障工程建設順利進行
。三是重視改善民生
。提高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征地補償標準
,促進移民生活水平的恢復和提高,回應人民群眾的合理期待
。四是維護社會穩(wěn)定
。避免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與鐵路等其他基礎設施項目拆遷人員在征地補償中的攀比,影響社會穩(wěn)定
。
《決定》盡管只有一條,但內容十分重要
?梢詮囊韵氯齻方面來理解:一是將《條例》原第二十二條第一款和第二款合并
,不再區(qū)分耕地和其他土地,統(tǒng)一規(guī)定征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二是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征地補償和安置補助與鐵路等其他基礎設施項目實行同等補償標準
,即通常所說的“同地同價”,解決同一地區(qū)不同行業(yè)之間征地補償與安置補助標準不一致的問題
,實現(xiàn)公平補償。三是對于具體補償標準不再采用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chǎn)值一定倍數(shù)的方式來表述
,而是授權被征收土地所在省、自治區(qū)
、直轄市作出規(guī)定
。
記者:征地補償標準調整后,給水利工程投資、移民投資和土地補償補助帶來哪些變化?
葉建春:為做好《條例》修改工作
,水利部預先組織開展了專門測算
。綜合考慮工程類型、建設區(qū)域
、工程屬性等因素
,選取了30個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典型項目和97個節(jié)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項目,作為工程建設和移民安置影響測算分析樣本
。
通過加權平均
,30個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典型項目建設征地按照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chǎn)值16倍標準測算的平均值為2.39萬元每畝
,按照“同地同價”標準測算的平均值為3.79萬元每畝
,增幅為59%(相當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chǎn)值25.4倍標準),由此帶來工程投資增幅為4%
,移民投資增幅為12%,人均土地補償補助費增幅為59%
。97個節(jié)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征地按照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chǎn)值16倍標準測算的平均值為3.00萬元每畝
,按照“同地同價”標準測算的平均值為4.38萬元每畝
,增幅為46%(相當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chǎn)值23.4倍標準),由此帶來工程投資增幅為6%
,移民投資增幅為20%
,人均土地補償補助費增幅為46%
。
從總體上看
,征地補償標準調整后
,工程總投資增幅不大
,但移民投資和人均土地補償補助費增幅明顯,比較好地兼顧了加快推進工程建設和保障移民權益的雙重需要
。
記者:征地補償標準調整后,水庫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是否繼續(xù)實施
?
葉建春:1986年
,國務院決定設立庫區(qū)建設基金,扶持水庫移民生產(chǎn)和創(chuàng)業(yè)
。1991年頒布的《條例》和2006年修訂的《條例》均明確規(guī)定對大中型水庫移民實施后期扶持
。2006年
,國務院印發(fā)《關于完善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見》,確定扶持標準為每人每年600元
,自搬遷之日起扶持20年。提高征地補償標準有利于調動移民支持工程建設的積極性
,但仍然無法替代后期扶持政策對移民生產(chǎn)生活恢復和發(fā)展所起的重要作用。為加快實施國家扶貧攻堅戰(zhàn)略
,如期實現(xiàn)脫貧目標,扶助水庫移民恢復和發(fā)展生產(chǎn)
,水庫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將繼續(xù)實施。
記者:水利部門將采取哪些措施落實《決定》的規(guī)定?
葉建春:《決定》的頒布施行,將開啟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和移民安置工作的新時期
。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切實抓好《決定》的貫徹落實
,重點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強學習,深刻領會
。通過多種形式的學習和培訓
,充分認識《決定》制定和實施的重要意義
,準確把握其主要內容
,切實提高依法推進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和移民安置工作的能力水平
。二是面向社會
,加強宣傳。采取通俗易懂
、靈活多樣的方式,面向社會開展廣泛深入的宣傳
,要讓社會各界,特別是移民群眾了解《決定》的主要內容
,為《決定》的有效實施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三是加大力度
,確保落實
。要把《決定》的貫徹實施作為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水利工作的一件大事,與有關部門協(xié)調配合
,完善工作措施
,明確責任分工
,加快推進工程建設
,依法保障移民權益。
來源:中國水利報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