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督導檢查內容可根據(jù)督導檢查地區(qū)河湖管理和保護的實際情況有所側重。
督導檢查工作由水利部領導牽頭
、司局包省
、流域包片,水利部直屬有關單位參加
。水利部推進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承擔督導檢查的協(xié)調工作
。水利部各司局對所負責的省(區(qū)
、市)進行4次督導檢查
,督導檢查時間為2017年5月、10月
,2018年5月
、10月。各流域機構對責任區(qū)域內各
。▍^(qū)
、市)進行6次督導檢查,督導檢查時間根據(jù)所負責的
。▍^(qū)
、市)河長制實施情況自行確定。對進度滯后或存在需要協(xié)調解決問題的
。▍^(qū)
、市)
,可開展專項督導檢查。督導檢查采取座談交流
、實地查看等方式
,督導檢查地點以隨機抽取確定為主。
來源:中國水利網站 2017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