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省委、省政府2011年10號文件精神
,切實規(guī)范和加強小型堤防安全管理
,確保工程安全運行,省政府決定在全省建立小型堤防安全管理員制度
。
省政府批轉的《關于建立全省小型堤防安全管理員制度的意見》明確規(guī)定
,全省四、五級堤防應按每千米堤防長度至少配備一名安全管理員的標準配備堤防安全管理員
。省級財政對全省堤防安全管理員每人每年補助600元
,市、縣兩級按1:1進行配套
。安全管理員的主要職責是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
,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堤防水雨情觀測,對堤防進行巡查檢查
,并及時將觀測
、檢查結果報告水行政主管部門,確保堤防安全
。
來源:中國水利網(wǎng)站 2012年7月31日